知道該早睡,卻還在滑手機——6個方法讓你《喚醒心中的巨人》!
「我們常常高估自己一年能完成的事,又低估自己十年能達成的願景。」我想用這句話起頭。
世界知名的激勵導師,我想大家都知道Tony Robbins,用一百字介紹他。
Tony Robbins 是美國知名企業家、作家與高效能教練,以大型講座及個人成長訓練聞名。1960 年出生,早年家境困難,後來師從 Jim Rohn,逐步建立自己的培訓事業。他曾為企業領袖、運動員與政治人物提供顧問服務,著有《Awaken the Giant Within》《Money: Master the Game》等書,核心方法聚焦於改變行為模式、決策與財務規劃。
Tony Robbins 有個故事,我聽過好幾次還是覺得有畫面。有一天他坐直升機從洛杉磯起飛,要去主持一場大型演講,飛到 Glendale 上空,他突然看到底下一棟很熟悉的大樓——12 年前,他在那棟樓裡當清潔工,開一台隨時會拋錨的老福斯,沒學歷、沒什麼錢,每天想的不是怎麼成功,是怎麼活下去。當晚的演講,原本預計兩千人,來了七千人。
這個故事出自他的《喚醒心中的巨人》。這本書 1991 年出版,今年五月剛出了 35 週年更新版。最近看了智慧膠囊做的一集整理,我把裡面最能用的東西整理給你——因為它處理的問題,35 年來一天都沒過時:
為什麼我們明明知道該做什麼,卻還是做不到?知道該早睡,還是在滑手機;知道該運動,鞋子買半年了還在鞋盒裡。答案我們早就知道了,真正的問題是:每次做選擇的當下,到底是什麼在替你做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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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人生其實是三個決定,每天在做
Robbins 講,我們每天其實都在做三種決定:注意力放在哪、怎麼解讀發生的事、接下來要做什麼。
舉個例子。你在會議上提了一個想法,主管沒採納。事情只有一件,但接下來立刻分岔:一個人的注意力放在「他是不是覺得我能力差」,給的解讀是「我果然不適合這份工作」,行動是「以後少講一點」。另一個人注意的是「他到底不接受哪個部分」,解讀是「這是一個我還沒說服他的資訊」,行動是「回去重整,下次換個講法」。
同一件事,不同的注意力、不同的解讀,長出完全不同的行動。而這種差異每天都在累積,五年、十年。決定人生的很少是哪個巨大事件,多半是這無數個微小的選擇,慢慢把你推向某個方向。
而這個觀念放到現在,比 35 年前更要命——你不主動決定自己的注意力,別人就替你決定:通知、演算法、新聞標題。你以為只是滑一下手機,其實是把注意力的決定權一點一點交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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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拖延的真面目:痛苦排序
那為什麼不能直接告訴自己「從今天開始做正確的選擇」就好?因為每個選擇背後還有一股更原始的力量:人會逃離痛苦、靠近快樂。
你拖延一件事,多半很清楚它重要——只是在這一刻,「現在開始做」的痛苦,大過「再拖一下」的痛苦。報告下週才交,今天不寫好像沒差;打開空白文件很痛苦,手機滑一下就有新刺激。於是大腦選了現在比較舒服的版本。一直到截止日前一天,不做的痛苦終於大過做的痛苦——你突然可以一口氣寫六個小時。你的能力並沒有在一天內暴增,只是痛苦與快樂的排序換了位置。
看懂這個,你就不會再用「我就是懶」罵自己了。該動的是排序,跟意志力關係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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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你以為是個性,其實是一套沒檢查過的設定
書裡把每個人腦中那套「替你做決定的東西」講成一個系統,可以看成五個零件:你的信念和規則、你的價值排序、你累積的參照經驗、你習慣問自己的問題,還有你當下的情緒狀態。
兩個人面對同一個工作機會。一個人的信念是「沒準備好就別冒險」,規則是「沒八成把握不做」,安全排在成長前面,記得三年前換工作換得很慘,習慣問自己「萬一失敗怎麼辦」,今晚又剛好很累——你幾乎可以預測他的答案。另一個人相信「很多能力是開始之後才學會的」,規則是「風險在承受範圍內就值得試」,成長排得高,想起的是過去幾次怕得要死結果做到了的經驗,習慣問「這是不是個成長的機會」——他會做出完全不同的決定。
所以你一直拖延,真正該處理的可能是背後那條「沒做到最好就不要開始」的規則;你不敢拒絕別人,卡住你的可能是「讓人失望=我不是好人」這條信念,跟勇氣無關。很多你以為理所當然的「個性」,只是一套長期沒被檢查過的設定。設定,是可以改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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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改寫的方法:六步驟,拿滑手機當例子
書裡那套方法叫 NAC,六步。直接用「睡前不知不覺滑一小時手機」跑一遍:
一,先弄清楚你真正要的是什麼——多半是隔天醒來神清氣爽,「戒手機」只是手段。
二,把痛苦接上去:這個模式再兩年,你賠掉的是睡眠、精神、專注力,遠遠超過每晚那一小時。
三,打斷舊模式:手機不帶上床,睡前放客廳充電。
四,一定要有新的替代行為:兩頁書、一段音樂都行——只拿走舊的不放新的,一定彈回去。
五,重複,帶著情緒強度重複,小路才會走成高速公路。
六,一週後檢查哪一天最容易破功、為什麼,修正。
其中「打斷」那步,Robbins 有個故事很傳神。他早年做諮商,來訪者一坐下講「我的問題是…」就崩潰大哭,他會突然站起來大喊一聲,對方嚇一跳、瞬間收住情緒,他接著說:「我們都還沒開始呢。」那些覺得人生完全失控的人,在那一刻證明了自己其實一直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感受——只是不知道自己有。打斷的關鍵是在模式發生的當下做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,事後才做沒有用。
日常版可以濃縮成一個公式:如果 X 出現,我就做 Y。如果晚上十點半我還拿著手機,我就把它放去客廳充電;如果吃完晚餐,我就穿鞋出去走十分鐘。把反應預先決定好,誘惑出現的瞬間才打得斷慣性。
寫在最後
我們常常高估自己一年能完成的事,又低估自己十年能達成的願景。
我 21 歲開始做日系代購到 26 歲賣給潤泰,中間那幾年,每天看起來都只是在處理訂單、修一些小問題,沒有哪一天發生過「巨大事件」。回頭看才知道,把人生推過去的,就是那幾千個不起眼的日常選擇。巨人不是被一聲雷打醒的,是被你每天一個小小的、對的選擇,慢慢搖醒的。